各比选申请人:::
我方已接受绵阳贝壳闹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、四川应无置业照拂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所递交的和光璟樾小区项目渠道服务单元比选申请文件,,确定绵阳贝壳闹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、四川应无置业照拂有限公司为当选人。
请当选单元于当选了局通知书颁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带上授权委托书前往绵阳市经开区璟上江澜营销中心3楼314室领取当选通知书,,逾期未领取视为烧毁当选。
感激你单元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。
比选人:::绵阳市建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盖单元公章)
法定代表人::: (具名或盖章)
2025年4月29日